通博娛樂城-線上新聞-縱放?桃園肉商吸金30億獲20萬交保 檢方抗告成功早已不見人影
桃園林姓肉商涉嫌吸金30億元落跑,300多受害人組自救會合力將人扭送警局,桃園地院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;檢方抗告成功,肉商卻早已落跑。受害人痛批法官輕縱。(記者余瑞仁攝)
2024/11/11 11:19
〔記者余瑞仁/桃園報導〕桃園市林姓肉商3年多來涉嫌以虛構農漁業營業項目誆稱有穩定獲利吸引投資,前期先給投資人獲利甜頭、慫恿加碼,吸金近30億元,今年9月終因周轉不靈「跑路」,眾多投資人傻眼組成自救會提告,更追蹤掌握林男行蹤,扭送警局法辦;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,桃園地院法官卻裁定20萬元交保,檢方提起抗告,經高等法院發回更裁,但桃院重開羈押庭,林男未到庭,後續拘提未果,就此逃之夭夭。
受害自救會成員大為傻眼,痛批法官輕縱詐騙犯,更揶揄「騙30億卻20萬交保,要法官有屁用」、「詐騙真是CP值最高的犯罪,賺得多、判得輕」,更有被害人直批「恐龍」。
對此,桃園地院回應,檢方9月28日以林男涉犯詐欺取財罪嫌聲請羈押,經法官訊問被告,並詳閱卷證,認此案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,故無羈押之必要,命以2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;檢方抗告後,高院於10月11日認為一審就無羈押必要部分,說明未臻妥適,撤銷裁定發回,桃院於10月14日傳喚林男重開羈押庭,但林男未到庭,後經拘提未獲,現正辦理裁定沒收保證金程序。
桃院表示,此案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,判斷檢方聲押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所指犯罪事實,後雖經高院撤銷發回更裁,即依法傳拘,程序並無不合,尚無縱放人犯疑義。
桃園地檢署對此也表示,法官對檢方聲請羈押、裁定林男交保並限制住居,檢察官立即提起抗告,事後院方傳拘未獲,後續不排除對林男發布通緝,而林男目前也已被限制出境出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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